认购基金流程与所需的材料
1、参与特定对象确定程序
【投资者需要做的】填写投资者基本信息、问卷调查,对自己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且书面承诺已经达到合格投资的要求。
【投资者需要签署的材料】《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基金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
2、募集机构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需要做的】尽可能详细、清晰地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和自己的权利义务。如,产品投资范围、策略、风险情况,需要交纳的费用、费率,以及投资冷静期、基金信息披露方式及频率等。
3、签署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需要做的】仔细阅读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需要逐条签字确认重要条款。最后由投资者、经办人、募集机构三方签字盖章。
【投资者需要签署的材料】《风险揭示书》
4、提供资产证明或是收入证明文件,合格投资者确认
【投资者需要做的】向募集机构提供资产证明或是收入证明文件,证明自己确实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需要签署的材料】《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或《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5、签约、打款
【投资者需要做的】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最终签署合同、打款。
【投资者需要签署的材料】《基金合同》或《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6、投资冷静期
【投资者拥有的权力】不低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冷静期内,募集机构不会主动联系投资者。
【投资者需要签署的材料】《冷静期确认书》
7、回访确认
【投资者需要做的】投资者按实际情况对回访内容逐一确认。回访确认成功前,投资者有权解除基金合同。
【投资者需要签署的材料】《回访确认书》


